海南严明公务员面试纪律 禁止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
摘要:近期2013年的公务员考试面试进行期间,省人社厅特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强调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和工作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近期2013年的公务员考试面试进行期间,省人社厅特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强调严禁利用职务职权和工作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据悉,《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下称《规定》)适用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从事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等考试的工作人员。《规定》强调,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不准违规分派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和面试考官,严禁纵容、协助或者参与考试作弊;不准瞒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擅自撤销或更改违纪记录;不准编造、仿造和捏造违纪违规的处理依据,严禁擅自更改违纪处理决定;不准擅自更改评分标准,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准擅自拆开密封答卷册或违规涂改报考人员答题信息,严禁参与更改、伪造考试成绩等信息。
《规定》着重说明,不准接受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请托,严禁收受相关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准隐瞒应当回避情形,严禁做出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不准违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严禁干预体检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不准审批录用(聘用)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拟录用(聘用)人员,严禁公务员招考不考而录的行为。
此外还要严格资格证书管理。不准擅自扣发他人合法取得的资格(合格)证书,严禁利用发放、补办证书非法收取费用;不准虚报、瞒报资格(合格)证书遗失信息,严禁擅自留存空白证书;不准为考试不合格或未参考人员颁发资格(合格)证书,严禁伪造、变造资格(合格)证书。(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