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跨境贸易电商试点获批复
继列入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后,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再传捷报。近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开展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相关项目。宁波力争到2014年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进口商品分销中心和电子商务出口基地。
去年年底,宁波和郑州、上海、重庆、杭州等四个城市一起,被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列入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根据试点方案,我市争取用两年时间初步实现货物进口分销监管政策、货物出口贸易及通关方式的创新,通过海关总署的验收;两年后,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货物进口分销监管政策和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创新的覆盖面。笔者从宁波海关了解到,相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监管细则和操作规程正在制定中,同时将筹建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以尽快开通海关行邮业务。
目前,我市已确定在宁波保税区和海曙区分别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进口和出口试点。其中,宁波保税区旨在打造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分销基地,利用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推进进口食品、消费品跨境贸易便利化。同时,在海曙区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基地,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办公、仓储和物流的集中运作。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市两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先行试验区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宁波保税区制定了进口B2C业务试点模式,以货物方式申报进口,以个人物品方式申报出区,定期集中缴纳行邮税;打造政务、物流和交易结算服务平台,出台扶持政策和相应监管办法。海曙区则在机场路1000号建设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土地面积20亩,主要承担出口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将于本月破土动工,预计工期为6个月。
(来源: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