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内16类场所将全面禁烟。为了有效落实《控烟条例》,近日备受关注的控烟监督执法实施细则也已明确。下月起,禁烟场所违法吸烟者将受罚。
3月1-7日为劝阻整改阶段
据了解,3月1日《控烟条例》生效后,全市控烟监督执法检查也将随即展开。检查范围为《控烟条例》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或区域。其中重点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和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医疗机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售票室和等候室、网吧、旅馆、餐饮业等。
考虑到市民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3月1-7日被列为劝阻整改阶段。在这一周内,按照劝导为主的原则,各控烟执法机构将按照《控烟条例》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各控烟场所开展控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吸烟个人进行劝导、警告,对控烟措施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做好记录,督促指导场所整改完善控烟措施。
3-5月开展集中行政处罚
据市控烟办介绍,在3-5月期间,每个月将确定一周为全市集中行政处罚周,分别为3月8-14日、4月14-20日、5月19-25日。在此期间,各控烟执法机构将对控烟整改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发现问题的场所、不听控烟劝导的个人,依据《控烟条例》处罚标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利用此阶段抓典型,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帮助广大市民和经营场所树立控烟观念。
从6月以后,全市控烟将进入日常执法阶段,各控烟执法机构将根据本系统执法安排,定期开展控烟执法行动,形成常态执法。
遇到违法吸烟可拨打12345投诉
为了形成全民控烟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设立12345公开电话为全市统一的控烟投诉电话。12345在登记受理投诉后将按照控烟监管职责分工,转交相应的控烟监管部门处置。控烟监管部门将在接到投诉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