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昨天在我市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圳法治建设实践,围绕推进法治改革、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寄语深圳以研讨会为契机,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努力在科学立法、法律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改革、法治社会建设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早日实现建成“一流法治城市”的宏伟目标。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副会长张鸣起、张文显;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市政协主席王穗明等市几套班子领导;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等专家学者;市直各单位、各区(新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深圳报业集团、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深圳法学会承办。
努力为国家层面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范例
王乐泉致辞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加速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王乐泉表示,三十多年来,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在创造经济发展奇迹的同时,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深圳市委市政府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符合深圳特区的实际,符合深圳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基本定位,也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他希望深圳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大胆探索,早日实现建成“一流法治城市”的宏伟目标,使深圳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理论化、系统化,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范例。
深圳要勇当“法治中国”建设先锋
王荣在致辞中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圳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部署了“三个阶段、23项专项行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进一步形成了重点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实施方案(即“1+6”方案),在法治城市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王荣希望中国法学会进一步加强对新时期深圳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指导,助力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共同为建设法治中国增添“正能量”。同时,深圳广大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深圳加快建成“一流法治城市”,勇当“法治中国”建设先锋。
“ 法治兴则国家强。当今的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时代的强音。” 梁伟发在致辞中表示,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广东建设一直高度重视,今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并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落实。他说,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城市,法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更是把法治提升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突出顶层设计、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希望深圳市法学会能够趁此次研讨会东风,尽快把区一级法学会建设起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步伐,不断为全国、全省法治建设提供新的更多的经验。
深圳的法治实践是极具启示的“典型样本”
陈冀平在总结讲话中希望深圳认真吸收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在过去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找准特区法治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具体着力点,以更大的激情、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特区法治城市建设的新局面,在全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白天致辞时表示,深圳将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提升立法质量、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全民普法守法、深化反腐倡廉,率先在深圳营造“安全有序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努力使“一流法治”真正成为特区新时期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努力争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排头兵。
研讨会为期一天,分“主旨演讲”和“分单元研讨”两个部分。“主旨演讲”阶段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张鸣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吴浩、柯汉民、胡云腾、张苏军围绕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四大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福田区法院院长胡鹰介绍了深圳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分单元研讨”阶段内容丰富,涉及加强宪法实施、重点领域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公正、公开、公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公民、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等8方面,韩大元等作了精彩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