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入伏的第二天,午后的花城大道上热浪灼人,花城汇一家快餐店的外卖员顶着烈日,一边汗流浃背地装着送餐车,一边拿起车载水杯猛灌了几口水。被记者问到是否领了当月的高温津贴,该送餐员表示并不知情:“我是暑假来兼职的,不知道有高温津贴啊。”
记者采访了该餐企门店负责人,一位邵姓经理告诉记者:“暑期兼职员工和实习生都是离店结算时,按工作天数发放高温津贴的,可能预先没有告知员工,我们也不会因为高温津贴而扣除工资;我们每天都会发清凉饮料,兼职人员和正式员工都有。”
随后记者来到天河的两个建筑工地,受访的建筑工人大多表示工资中有高温津贴或已经领取,但仍有约两成工人表示不知情。对此,金穗路一处施工场所现场负责人称:“从上个月开始每人都按月多发150元,不过上个月的工资要到明天才发。”
在施工现场附近,记者还看到了为建筑工人们准备的绿豆汤和菊花茶。该负责人表示:“饮料、津贴都会足额发给工人。”该负责人还表示,会按照规定,在高温的下午暂时停工,现场还有简单的医务室处理中暑等情况。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劳动监察大队已分赴全市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哪些建筑施工队还没发高温津贴,哪些快递公司还在以清凉饮料冲抵高温津贴,哪些企业还要求孕妇高温作业……违规企业或将面临万元罚单。
不过,走访中有不少高温作业者提出,广东从2007年开始广东对高温作业者的津贴标准就已经是每人每月150元,至今标准未有调整。对此,人社部门表示,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高温津贴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部门会根据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也有人提出,企业不发高温津贴,收到的最大罚单才10000元,这对于高温环境中用人多的大企业来说可谓“九牛一毛”。对此,市人社部门表示:“市、区都在严查高温津贴发放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工人该有的津贴一定要发放到位。”
小链接:“高温津贴”标准
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省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是非连续用工项目,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