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每500米拟设一邮政营业点
未来,广州市中心区有可能每0.5公里就有一个邮政营业点。29日,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上,《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杰锋介绍,《修正案(草案)》提出,城市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局(所)设施建设列为公共建筑服务配套设施,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求。
邮政局(所)的建设标准:一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二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等支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个支局还应配置不少于500平方米的邮件装卸、转运场地。
至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局(所)营业场所的布局,则按每处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即市中心区为0.5公里;边远农村为5公里至8公里;其他地区为1.5公里至3公里。
《修正案(草案)》还要求,依据城乡规划建成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必须专门用于邮政业务,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