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内环路全天禁止运输废弃物
广州市城管委等五部门15日联合发布《关于本市中心城区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符合规定的车辆可于每日20时至23时30分运输建筑废弃物,并应遵守相关规定通告要求,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已在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其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已申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可于每日20时至23时30分运输建筑废弃物。
通告规定,每日全天禁止通行内环路(含A线、B线和高架放射线)、东濠涌高架桥、人民高架桥、人民桥、海珠桥、珠江大桥、洛溪大桥。
每日0时至20时,按照广州市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规定通行。
每日20时至22时禁止通行环市路、东风路、中山路、天河路、中山大道(科韵路以西段)、黄埔大道(科韵路以西段)、临江大道(马场路以西段)。
每日22时至24时禁止通行东风路、中山路、黄埔大道(科韵路以西段)。
确因工程施工必需通行上述路段的,由运输单位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告运输路线。
此外,通告要求如需在夜间作业,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并做好降噪工作。应按规定编制建筑施工工地专项降噪措施方案,方案中要对周边居住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楼及居民楼的距离、居住楼的栋数等),明确具体的降噪措施。
对排放建筑废弃物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加强监管,并对相关投诉及时进行查处。
对于相关的工地,应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公示排放日期、投诉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据了解,通告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