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冷,但民政系统频有暖心措施推出——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广州市财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五部门印发《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计划五年内投入1.38亿元,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
何谓特殊困难老年人?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农村“五保”对象、领取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老人等五类。
据初步统计,广州市的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共有24201户,涉及859个居住区,改造预计在2020年前完成。
据悉,改造分成家庭和居住区两部分。对特殊困难老人家庭的改造项目和补助标准为:1.安装居室通道扶手200元/米。2.蹲厕改座厕补助1000元/位,配置坐便椅、沐浴椅200元/项,安全扶手200元/米或50元/个。3.入户门改造1000元/扇,房门、厨房门改造800元/扇,卫浴间门改造500元/扇。4.厨房灶台改造500元/米。
每个居住区公共设施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具体项目及补助标准为:1. 建筑出入口坡化改造,高度1米以下台阶1000元/个,高度1米以上台阶2000元/个。2.公共厕所无障碍厕位改造1000元/位。3.公共电梯出入无障碍改造1500元/梯。
申报程序
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申请,先由个人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申请家庭资料真实性;再由街道(镇)进行核查,最后由区民政局核实并公示。特殊困难家庭每户限申请一次,已享受过残联、其他社会资助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和已入住市各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不得重复申报。
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的申报则由各区参照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程序另行制定。